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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 清荷情缘《作家选刊》12期征稿nau5jtus
凉北离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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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7-7-31 07:14  资料  个人空间  短消息  加为好友  QQ
清荷情缘《作家选刊》12期征稿nau5jtus

清荷情缘
有一种人,是冥冥之中注定,第一眼相见,就知道他是我的人。
那年,我名落孙山,却不甘心上一所普通本科学校,也许是自尊心作祟,我选择进入名牌大学读专科。那时那刻的落寞,至今挥之不去。第一次踏入那学校,一池的荷花穿透整个校园,亭亭玉立,仿佛真的如杨万里笔下接天莲叶无穷碧,映日荷花别样红,惊艳了整个时空。
我立在湖边,看着一群群兴奋欢呼的学子们,看着那翩翩飞起的白鸥,看着那威严古朴的教学楼,想到自己并不属于这里,想着自己如今孤身一人,像一只离群的燕,心里泛起阵阵酸楚。我仰望天空,希望眼泪不要落下来,因为我从不让别人看见我的眼泪。
就在那时,感觉有人盯着我,极目望去,是一个男生,红色毛衣搭着白色衬衫,牛仔裤向上挽起,擦得明亮的皮鞋在晴空下格外醒目,目光专注的望着我,不笑不语。我转身离去,他跨着流星大步,像闪电一般出现在我身旁,恰好路过一个刚刚认识的同学,你男朋友好高呀!我惊慌地连连说:不是,不是。他只是微微一笑,嘴角上扬。我红着脸匆匆跑掉。
几天后,宿管阿姨交给我一封信笺。我好奇地打开,一张照片,一张字条,照片上的人正是我,仰望着天空,满是哀愁。信上写到:我是大二的学生,你是新来的吧,你的愁容让天空也忍不住落泪,我们不开心的时候,至少要找一个人说一说,你的家人或朋友,当然也可以是我,我保证我只听不说话,就像天空一样。早上我看见你在二楼吃面,其实一楼的面更好吃,二楼的饭菜更好吃,三楼的早点不错。还有学校东边的小吃街他一一罗列了所有好吃的地方,或需要用的东西。最后留了联系方式,说有事找他。
他推荐的,果然不错,只是我来的目的,是为了蹭课,蹭正规生的课。于是心生一念,联系了他。第一次打电话给陌生男生,本应该很紧张,可那次偏偏没有,像老友说话。他邀请我一起去图书馆,我们一起看书,因为我们都是爱文字的人,他总是推荐书给我,我们一起聊文学,聊旅游,聊画画,聊一切美的事物。
因为有共同的爱好,我们成了真正的学长和学妹。我每次都跟在他身后,蹦蹦跳跳,叽叽喳喳地叫着鹏鹏学长,鹏鹏学长,他总是那么处变不惊,带着淡淡的笑。记忆里,他十分爱学习,文理都懂,而且各种球技好,绘画好无不良嗜好,脾气北京中科医院是骗子温和,总之,他似乎只做高雅的事。
顺理成章的,我蹭着他的课,享受他的照顾,感觉他像我的大白。每次我一遇医治白癜风病的专家到一丁点麻烦,他就已在眼前,每次我想找他的时候,他就到了,每次我正准备给他发短信的时候就收到他的来信。我从来不说我的喜好,可他偏偏知道,一次,我问你怎么知道我喝这个?,他微微一笑,上次看见你买了。你愿意保护我吗?我期待的看着他说。我不是超人,不敢说一定能,但我竭尽所能,直到你的他出现。
后来,我病了(从小体弱多病),我害怕医院,他逼着我去,那是我最讨厌他的模样。检查得知,比较严北京白癜风最好的医院重,需要输液十天,这可把我难坏了,先不考虑资金,就说学校到医院的路程遥远,并且只有唯一的公交车,还十分拥挤。他只说了一声,好,请用最好的药,我们准时来。
他全程拉着我的手,像父亲紧握女儿的手。不容质疑的走着,甚至命令我吃营养的东西。一向儒雅谦让的他,那天他去抢座位,他把我抱在他的怀里。那一段时间,他每天都要翘课,带我吃好吃的,时刻陪着我,陪我去医院,替我拿药,替我抢位子,没有位子的时候,他就把腿弯曲成一个位子,让我坐着,甚至偶尔有位子,他也要跟我做一个位子,因为他说,怕我坐赢得难受,又怕我头晕摔了。
因为有了他的细心呵护,我比预期的好得快。可他却瘦了,只是微微上扬的嘴角没变。后来我得知,他为我花光了所有积蓄,还欠债,最让人揪心的是,他为了让我吃一只鸡,竟然自己一天只吃一碗小面。他所向我报的医疗费都是假的。我不知道他怎会得知我的难处,我也未曾想过一个人为了帮助我可以费尽心思。
顺其自然的我们都说不想错过彼此,而试着在一起。
在一起时间久了,各种观念,习惯的区别,经常吵的惊天动地,哭的撕心裂肺。我发现他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孩子,他确实很高雅很有品格,有自己的一套原则,甚至是规矩,比如鞋子不能有尘,许多时候,让我这个活在尘世的孩子受伤,因为我是个很随性的人,不喜欢那么多框框套套。可每次吵架他都是那个先哭的人,先认错的人。
爱的缘故,他不再是装在套子里的人,他学着过生活,学着做菜他由当初的那份王子气变成了生活里的大叔。而我却成了一个孩子,撒娇,任性,干什么都一团糟为了能时刻守着我,他选择了考研,选择更加努力的拼搏,他从来没说过不让我吃苦的话。可每次搬再多的东西,他都不肯让我拎一个包,哪怕很轻的一个小包,他宁愿一段一段的周转,也不让我动手。每次再缺钱,他都给我点好的,自己却吃几块钱的。有了我,他不再注重穿着,他说男人嘛,不需要在意那些,可我明明记得他原来的习惯。只不过如今都给了我。爱把我们掉了包。
我真的是一个不会疼人的人,我也不知道我爱不爱他。我唯一知道的是我没有他,时间就停止了。那个会为我在人群里蹲下为我系携带的人,会过马路替我挡车的人,会为我低头的,甚至没结婚同在屋檐下都仅仅只是相拥的人,他一定是值得我真心相待的人。
而此刻,他是那个风尘仆仆的人,辗转千里,只为共度七夕佳节。
《作家选刊》12期征稿
姓名:张富毅
QQ:1937207513
         





 (散文编辑:滴墨成伤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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